为了让困难职工度过一个踏实年、温暖年,春节前夕,我院开展了“迎新春送温暖”活动。
为落实这项工作,1月3日,院工会下发《关于开展“2023年春节送温暖”活动的通知》,并组织召开了机关相关部门负责人及基层工会主席会议,对该项工作进行了部署,要求基层工会广泛开展大排查、大走访,摸清困难人员数量和致困原因,做到不漏一人。经过筛选,院属各单位把确认后的困难职工申请材料及时交到了院工会。1月12日,院党委召开会议进行研究,最终确定11人,会后进行了公示。16日,救济金已发放到职工手中。
春节为困难职工送温暖是我院服务职工群众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我院一项常态化民生工程,为维护我院和谐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