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资源环境调查四院
自然资源调查
矿产地质研究所高质量完成河南省2019和2020年度矿业权人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
日期:2020-11-19    来源 : 矿产地质研究所     作者 : 李建欣 牛杰    浏览次数:

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是以矿业权人自主填报并通过互联网向社会公示信息为前提,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监管制度。信息公示系统既是信息归集共享共用的平台,也是自然资源系统各岗位监督结果向社会展示的平台。信息公示制度是矿业权人自我约束、矿产资源勘查开采监督管理和防止矿产资源勘查开发领域“劣币驱逐良币”的重要途径和手段,涉及矿产资源合理利用与保护、矿业权管理、地质勘查管理、矿产资源权益及费用征收管理、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土地复垦、执法监督、执纪问责等职责。

我省矿业权人勘查开采公示信息实地核查(以下简称“实地核查”)全面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省自然资源厅以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委托专业机构开展实地核查工作。我院在公开招标中以总分第二名的成绩中标河南省2019和2020年度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实地核查工作项目,该项目由我院矿产地质研究所承担实施。

项目实施两年来,累计完成28个矿业权人公示信息的实地核查任务,其中:2019年度核查的11个煤矿中,露天开采1个,地下开采10个;2020年度核查的17个矿业权中,探矿权2个,采矿权15个,采矿权中露天开采8个,地下开采7个。自2019年7月开始准备招投标材料至实地核查任务全部完成,矿产地质研究所技术人员在院领导的关怀和指导下,全所干部职工齐上阵,由所长、副所长分别带领核查小组,先后在平顶山市、新郑市、登封、汝州、宝丰、舞钢等10余个县市开展实地核查工作,克服重重困难,一边学一边干,不断积累工作经验,最终高质量的完成了工作任务。

实地核查工作开展过程中,技术人员认真对矿业权人提供的各项资料进行综合对比分析,分析矿业权人是否切实履行了义务,是否依法依规开展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切实掌握矿山企业年度生产经营情况和开发利用现状,对矿山企业是否存在越界开采行为,是否按照勘查方案或开发利用方案实施勘查开采,是否达到了设计的开采回采率,是否按要求缴纳了相关费用和出让收益(价款),以及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的执行情况等公示信息进行全面核查。对露天开采矿山的开采区,采用新的遥感遥测技术进行实地测量;对地下开采的生产矿山,测量技术人员对正在开采的采区进行实测、对以往采空区进行验证或实测,判定开采范围,全面评价矿山开采现状及储量利用情况。

对矿业权人公示信息情况进行实地核查,可以保障公平竞争,促进矿业权人诚信自律,规范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强化信用约束,提高政府监管效能,扩大社会监督,进一步加强对矿业权人履行法定义务和合理开发利用矿产资源的监管。

以该项目为契机,我院又成功承揽了南阳市市级核查14个矿业权人,平顶山市市级核查6个矿业权人的公示信息实地核查项目,下一步,我院将在做好经验总结的基础上,积极准备,参与到下一轮的招投标工作,争取在今后的实地核查工作中再创佳绩。